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学科专业组名录(试行)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2 11:17:26   浏览:9987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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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学科专业组名录(试行)

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学科专业组名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华医学会: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学科专业组名录(试行)》(以下简称《名录》)。该《名录》业经2002年7月19日部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医学会应当根据《名录》设置学科专业组。设置学科专业组时,可以根据本地区医疗工作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实际,对本专家库学科专业组设立予以适当增减和调整。

二OO二年八月二日

附件: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学科专业组名录(试行)


内科
呼吸内科专业
消化内科专业
心血管内科专业
神经内科专业
肾病学专业
血液内科专业
外科
普通外科专业
神经外科专业
泌尿外科专业
心胸外科专业
骨科专业
妇产科
妇科专业
产科专业
计划生育专业
儿科
小儿外科
眼科
耳鼻咽喉科
口腔科
口腔内科专业
口腔颌面外科专业
口腔正畸专业
口腔修复专业
皮肤科
皮肤病专业
性传播疾病专业
医疗美容科
精神科
传染科
肿瘤科
急诊医学科
康复医学科
麻醉科
医学检验科
病理科
医学影像科
药学
护理
中医科
中医内科专业
中医外科专业
中医妇产科专业
中医儿科专业
中医骨伤科专业
中医肛肠科专业
中医眼科专业
中医耳鼻喉科专业
中医皮肤科专业
中医针灸科专业
中医推拿(按摩)科专业
民族医学科
蒙医科专业
藏医科专业
维吾尔医科专业
傣医科专业
中西医结合科
中西医结合内科专业
中西医结合外科专业
中西医结合妇产科专业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专业
中西医结合眼科专业
中西医结合耳鼻喉科专业
中西医结合传染科专业
中药学
法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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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调运卢布现钞进出境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海关总署办公厅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调运卢布现钞进出境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4年4月7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海关总署办公厅发布)

汇综发〔2004〕44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哈尔滨海关:

  为保证黑龙江省黑河地区边境贸易及银行卢布现钞收付业务的正常开展,规范黑河地区卢布现钞进出境管理,现就调运卢布现钞进出境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黑龙江省黑河地区各银行应参照《银行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管理规定》(汇函[1998]65号)中的有关规定,在黑河海关办理调运卢布现钞进出境业务。

  二、黑河地区各银行办理调运卢布现钞进出境业务应当取得其总行的授权。在开展此项业务前,各银行总行应当将授权办理调运卢布现钞进出境业务的黑河地区分行名单及其有权签字人签字样本,事先报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和哈尔滨海关备案,并抄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和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为银行办理备案手续后,应书面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黑河市中心支局。哈尔滨海关将有关备案文件通知黑河海关。

  三、黑河地区各银行办理调运卢布现钞进出境业务时,统一使用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制的“银行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四、办理调运卢布现钞进出境业务的黑河地区各银行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到国家外汇管理局黑河市中心支局领取“许可证”。“许可证”的发放、保管、使用以及相应的管理应严格按照《银行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通知自2004年5月1日起实施。

关于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2002]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1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2号)的有关规定,以及近日国务院领导关于集贸市场和加油站整顿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加油站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工作,减轻纳税人的负担。现就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的有关优惠政策明确如下:
  一、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加油站外购税控加油机和税控装置,可凭购进税控装置和税控加油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税额,计入该企业当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予以抵扣。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加油站,2002年3月1日前外购税控加油机及税控装置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凭外购上述货物的普通发票,按照该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二、加油机税控装置和税控加油机购置费用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其按规定提取的折旧额可在企业计算缴纳所得税前扣除;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可在税前一次性扣除。

                         2002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