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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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

建办质[2008]4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规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工作,根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考核目的

  为提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素质,防止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通过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考核,确保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人员具备独立从事相应特种作业工作能力。

  二、考核机关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考核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

  三、考核对象

  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以及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的人员。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范围》见附件一。

  四、考核条件

  参加考核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年龄要求;

  (二)近三个月内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及以上学历;

  (四)符合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考核内容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内容应当包括安全技术理论和安全操作技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大纲》(试行)见附件二。

  考核内容分掌握、熟悉、了解三类。其中掌握即要求能运用相关特种作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熟悉即要求能较深理解相关特种作业安全技术知识,了解即要求具有相关特种作业的基本知识。

  六、考核办法

  (一)安全技术理论考核,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核时间为2小时,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其中,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占25%、专业基础知识占25%、专业技术理论占50%。

  (二)安全操作技能考核,采用实际操作(或模拟操作)、口试等方式。考核实行百分制,70分为合格。《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考核标准》(试行)见附件三。

  (三)安全技术理论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安全操作技能考核。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均合格的,为考核合格。

  七、其他事项

  (一)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及档案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加强考核场地和考核人员队伍建设,注重实际操作考核质量。

  (二)首次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实习操作不得少于三个月。实习操作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指定专人指导和监督作业。指导人员应当从取得相应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并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无不良记录的熟练工中选择。实习操作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作业。

  附件一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范围

  附件二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大纲(试行)

  附件三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考核标准(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一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范围

一、建筑电工: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临时用电作业;
二、建筑架子工(普通脚手架):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落地式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模板支架、外电防护架、卸料平台、洞口临边防护等登高架设、维护、拆除作业;
三、建筑架子工(附着升降脚手架):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装、升降、维护和拆卸作业;
四、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对起吊物体进行绑扎、挂钩等司索作业和起重指挥作业;
五、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固定式、轨道式和内爬升式塔式起重机的驾驶操作;
六、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施工升降机):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升降机的驾驶操作;
七、建筑起重机械司机(物料提升机):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物料提升机的驾驶操作;
八、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机):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固定式、轨道式和内爬升式塔式起重机的安装、附着、顶升和拆卸作业;
九、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施工升降机):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升降机的安装和拆卸作业;
十、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物料提升机):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物料提升机的安装和拆卸作业;
十一、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高处作业吊篮的安装和拆卸作业 。
附件二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大纲
(试行)
1 建筑电工安全技术考核大纲
2 建筑架子工(普通脚手架)安全技术考核大纲
3 建筑架子工(附着升降脚手架)安全技术考核大纲
4 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安全技术考核大纲
5 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考核大纲
6 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施工升降机)安全技术考核大纲
7 建筑起重机械司机(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考核大纲
8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考核大纲
9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施工升降机)安全技术考核大纲
10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考核大纲
11 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安全技术考核大纲




1 建筑电工安全技术考核大纲(试行)

1.1 安全技术理论

1.1.1 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1 了解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 熟悉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
3 掌握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4 熟悉高处作业安全知识
5 掌握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
6 熟悉安全标志、安全色的基本知识
7 熟悉施工现场消防知识
8 了解现场急救知识
9 熟悉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基本知识

1.1.2 专业基础知识
1 了解力学基本知识
2 了解机械基础知识
3 熟悉电工基础知识
(1)电流、电压、电阻、电功率等物理量的单位及含义
(2)直流电路、交流电路和安全电压的基本知识
(3)常用电气元器件的基本知识、构造及其作用
(4)三相交流电动机的分类、构造、使用及其保养

1.1.3 专业技术理论
1 了解常用的用电保护系统的特点
2 掌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TN-S系统的特点
3 了解施工现场常用电气设备的种类和工作原理
4 熟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
5 掌握施工现场配电装置的选择、安装和维护
6 掌握配电线路的选择、敷设和维护
7 掌握施工现场照明线路的敷设和照明装置的设置
8 熟悉外电防护、防雷知识
9 了解电工仪表的分类及基本工作原理
10 掌握常用电工仪器的使用
11 掌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的主要内容
12 熟悉电气防火措施
13 了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常见事故原因及处置方法

1.2 安全操作技能

1.2.1 掌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的设置技能
1.2.2 掌握电气元件、导线和电缆规格、型号的辨识能力
1.2.3 掌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接地装置接地电阻、设备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
装置参数的测试技能
1.2.4 掌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故障及电气设备故障的排除技能
1.2.5 掌握利用模拟人进行触电急救操作技能


2 建筑架子工(普通脚手架)安全技术考核大纲(试行)

2.1安全技术理论

2.1.1 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1 了解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 熟悉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
3 掌握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4 熟悉高处作业安全知识
5 掌握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
6 熟悉安全标志、安全色的基本知识
7 了解施工现场消防知识
8 了解现场急救知识
9 熟悉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基本知识

2.1.2 专业基础知识
1 了解力学基本知识
2 了解建筑识图知识
3 了解杆件的受力特点

2.1.3 专业技术理论
1 了解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
2 熟悉脚手架搭设图样
3 了解脚手架的种类、形式
4 熟悉脚手架材料的种类、规格及材质要求
5 熟悉扣件式、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和门式脚手架的构造
6 掌握扣件式、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和门式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方法
7 掌握安全网的挂设方法
8 熟悉脚手架的验收内容和方法
9 了解脚手架常见事故原因及处置方法

2.2安全操作技能

2.2.1 掌握辨识脚手架及构配件的名称、功能、规格的能力
2.2.2 掌握辨识不合格脚手架构配件的能力
2.2.3 掌握常用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方法
2.2.4 掌握常用模板支架的搭设和拆除方法


3建筑架子工(附着升降脚手架)安全技术考核大纲(试行)

3.1 安全技术理论

3.1.1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1了解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 熟悉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
3 掌握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4 熟悉高处作业的安全知识
5 掌握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
6 熟悉安全标志、安全色的基本知识
7 了解施工现场消防知识
8 了解现场急救知识
9 熟悉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基本知识

3.1.2 专业基础知识
1 熟悉力学基本知识
2 了解电工基础知识
3 了解机械基础知识
4 了解液压基础知识
5 了解钢结构基础知识
6 了解起重吊装基本知识

3.1.3 专业技术理论
1 了解附着升降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
2 熟悉脚手架的种类、型式
3 熟悉附着升降脚手架的类型和结构
4 熟悉各种类型附着升降脚手架基本构造、工作原理和基本技术参数
5 掌握各种附着升降脚手架安全装置的构造、工作原理
6 掌握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搭设、拆卸、升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7 熟悉升降机构及控制柜的工作原理
8 掌握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机构及安全装置的维护保养及调试
9 熟悉附着升降脚手架的验收内容和方法
10 了解附着升降脚手架常见事故原因及处置方法

3.2安全操作技能

3.2.1 掌握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搭设、拆除方法
3.2.2 掌握附着升降脚手架提升和下降及提升和下降前、后操作内容、方法
3.2.3 掌握附着升降脚手架提升和下降过程中的监控方法
3.2.4 掌握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机构及安全装置常见故障判断及处置方法
3.2.5 掌握附着升降脚手架架体的防护和加固方法
3.2.6 掌握紧急情况处置方法

4 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安全技术考核大纲(试行)

4.1安全技术理论

4.1.1 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1 了解建筑安全生产规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 熟悉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
3 掌握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4 熟悉高处作业安全知识
5 掌握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
6 熟悉安全标志、安全色的基本知识
7 了解施工现场消防知识
8 了解现场急救知识
9 熟悉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基本知识

4.1.2 专业基础知识
1 熟悉力学基础知识
2 了解机械基础知识
3 了解液压传动知识

4.1.3 专业技术理论
1 了解常用起重机械的分类、主要技术参数、基本构造及其工作原理
2 熟悉物体的重量和重心的计算、物体的稳定性等知识
3 掌握起重吊点的选择和物体绑扎、吊装等基本知识
4 掌握吊装索具、吊具等的选择、安全使用方法、维护保养和报废标准
5 熟悉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联合作业的安全理论知识和负荷分配方法
6 掌握起重信号司索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 了解起重信号司索作业常见事故原因及处置方法
8 掌握《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的内容

4.2安全操作技能

4.2.1 掌握起重指挥信号的运用
4.2.2 掌握正确装置绳卡的基本要领和滑轮穿绕的操作技能
4.2.3 掌握常用绳结的编打方法并说明其应用场合
4.2.4 掌握钢丝绳、卸扣、吊环、绳卡等起重索具、吊具,以及常用起重机具的识别判断能力
4.2.5 掌握钢丝绳、吊钩报废标准
4.2.6 掌握钢丝绳、卸扣、吊链的破断拉力、允许拉力的计算
4.2.7 掌握常见基本形状物体的重量估算能力,并能判断出物体的重心,合理选择吊点

5 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考核大纲(试行)

5.1安全技术理论

5.1.1 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1 了解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 熟悉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
3 掌握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4 熟悉高处作业安全知识
5 掌握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
6 熟悉安全标志、安全色的基本知识
7 了解施工现场消防知识
8了解现场急救知识
9 熟悉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基本知识

5.1.2 专业基础知识
1 了解力学基本知识
2 了解电工基础知识
3 熟悉机械基础知识
4 了解液压传动知识

5.1.3 专业技术理论
1 了解塔式起重机的分类
2 熟悉塔式起重机的基本技术参数
3 熟悉塔式起重机的基本构造与组成
4 熟悉塔式起重机的基本工作原理
5 熟悉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技术要求
6 熟悉塔式起重机安全防护装置的结构、工作原理
7了解塔式起重机安全防护装置的维护保养、调试
8 熟悉塔式起重机试验方法和程序
9 熟悉塔式起重机常见故障的判断与处置方法
10 熟悉塔式起重机的维护与保养的基本常识
11 掌握塔式起重机主要零部件及易损件的报废标准
12 掌握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3 了解塔式起重机常见事故原因及处置方法
14 掌握《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 5082)内容

5.2安全操作技能

5.2.1 掌握吊起水箱定点停放操作技能
5.2.2 掌握吊起水箱绕木杆运行和击落木块的操作技能
5.2.3 掌握常见故障识别判断的能力
5.2.4 掌握塔式起重机吊钩、滑轮和钢丝绳的报废标准
5.2.5 掌握识别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能力
5.2.6 掌握紧急情况处置技能

6 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施工升降机)安全技术考核大纲(试行)

6.1 安全技术理论

6.1.1 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1 了解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 熟悉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
3 掌握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4 熟悉高处作业安全知识
5 掌握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
6 熟悉安全标志、安全色的基本知识
7 了解施工现场消防知识
8 了解现场急救知识
9 熟悉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基本知识

6.1.2 专业基础知识
1 了解力学基本知识
2 了解电工基本知识
3 熟悉机械基本知识
4 了解液压传动知识

6.1.3 专业技术理论
1 了解施工升降机的分类、性能
2 熟悉施工升降机的基本技术参数
3 熟悉施工升降机的基本构造和基本工作原理
4 掌握施工升降机主要零部件的技术要求及报废标准
5 熟悉施工升降机安全保护装置的结构、工作原理和使用要求
6 熟悉施工升降机安全保护装置的维护保养和调整(试)方法
7 掌握施工升降机的安全使用和安全操作
8 掌握施工升降机驾驶员的安全职责
9 熟悉施工升降机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常识
10 熟悉施工升降机常见故障的判断和处置方法
11 了解施工升降机常见事故原因及处置方法

6.2 安全操作技能

6.2.1 掌握施工升降机操作技能
6.2.2 掌握主要零部件的性能及可靠性的判定
6.2.3 掌握安全器动作后检查与复位处理方法
6.2.4 掌握常见故障的识别、判断
6.2.5 掌握紧急情况处置方法

7 建筑起重机械司机(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考核大纲(试行)

7.1安全技术理论

7.1.1 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1 了解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 熟悉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
3 掌握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4 熟悉高处作业安全知识
5 掌握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
6 熟悉安全标志、安全色的基本知识
7 了解施工现场消防知识
8 了解现场急救知识
9 熟悉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基本知识

7.1.2 专业基础知识
1 了解力学基本知识
2 了解电工基本知识
3 熟悉机械基础知识

7.1.3 专业技术理论
1 了解物料提升机的分类、性能
2 熟悉物料提升机的基本技术参数
3 了解力学的基本知识、架体的受力分析
4 了解钢桁架结构基本知识
5 熟悉物料提升机技术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
6 熟悉物料提升机基本结构及工作原理
7 熟悉物料提升机安全装置的调试方法
8 熟悉物料提升机维护保养常识
9 了解物料提升机常见事故原因及处置方法

7.2 安全操作技能

7.2.1 掌握物料提升机的操作技能
7.2.2 掌握主要零部件的性能及可靠性的判定
7.2.3 掌握常见故障的识别、判断
7.2.4 掌握紧急情况处置方法


8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考核大纲(试行)

8.1安全技术理论

8.1.1 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1 了解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 熟悉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
3 掌握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4 掌握高处作业安全知识
5 掌握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
6 熟悉安全标志、安全色的基本知识
7 了解施工现场消防知识
8 了解现场急救知识
9 熟悉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基本知识

8.1.2 专业基础知识
1 熟悉力学基本知识
2 了解电工基础知识
3 熟悉机械基础知识
4 熟悉液压传动知识
5 了解钢结构基础知识
6 熟悉起重吊装基本知识

8.1.3 专业技术理论
1 了解塔式起重机的分类
2 掌握塔式起重机的基本技术参数
3 掌握塔式起重机的基本构造和工作原理
4 熟悉塔式起重机基础、附着及塔式起重机稳定性知识
5 了解塔式起重机总装配图及电气控制原理知识
6 熟悉塔式起重机安全防护装置的构造和工作原理
7 掌握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的程序、方法
8 掌握塔式起重机调试和常见故障的判断与处置
9 掌握塔式起重机安装自检的内容和方法
10 了解塔式起重机的维护保养的基本知识
11 掌握塔式起重机主要零部件及易损件的报废标准
12掌握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的安全操作规程
13了解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常见事故原因及处置方法
14熟悉《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内容

8.2安全操作技能

8.2.1 掌握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前的检查和准备
8.2.2 掌握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的程序、方法和注意事项
8.2.3 掌握塔式起重机调试和常见故障的判断
8.2.4 掌握塔式起重机吊钩、滑轮、钢丝绳和制动器的报废标准
8.2.5 掌握紧急情况处置方法

9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施工升降机)安全技术考核大纲(试行)

9.1安全技术理论

9.1.1 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1 了解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 熟悉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
3 掌握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4 掌握高处作业安全知识
5 掌握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
6 熟悉安全标志、安全色的基本知识
7 了解施工现场消防知识
8 了解现场急救知识
9 熟悉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基本知识

9.1.2 专业基础知识
1 熟悉力学基本知识
2 了解电工基本知识
3 掌握机械基本知识
4 了解液压传动知识
5 了解钢结构基础知识
6 熟悉起重吊装基本知识

9.1.3 专业技术理论
1 了解施工升降机的分类、性能
2 熟悉施工升降机的基本技术参数
3 掌握施工升降机的基本构造和工作原理
4 熟悉施工升降机主要零部件的技术要求及报废标准
5 熟悉施工升降机安全保护装置的构造、工作原理
6 掌握施工升降机安全保护装置的调整(试)方法
7 掌握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除的程序、方法
8 掌握施工升降机安装、拆除的安全操作规程
9 掌握施工升降机主要零部件安装后的调整(试)
10 熟悉施工升降机维护保养要求
11 掌握施工升降机安装自检的内容和方法
12 了解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常见事故原因及处置方法

9.2安全操作技能

9.2.1 掌握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前的检查和准备
9.2.2 掌握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工序和注意事项
9.2.3 掌握主要零部件的性能及可靠性的判定
9.2.4 掌握防坠安全器动作后的检查与复位处理方法
9.2.5 掌握常见故障的识别、判断
9.2.6 掌握紧急情况处置方法


10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考核大纲(试行)

10.1 安全技术理论

10.1.1 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1 了解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 熟悉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
3 掌握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4 熟悉高处作业安全知识
5 掌握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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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案情:

  2008年,李二与陈某经人介绍认识并确立恋爱关系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李二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就用其哥哥李大的身份证去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未能识别,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为两人颁发了结婚证。婚后不久,陈某诉至法院,认为李二冒用李大的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该婚姻无效,请求法院解除两人婚姻关系。

  二、争议焦点:

  关于本案,第一种观点认为,李二用其哥哥李大的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骗取结婚证,其与陈某的关系属无效婚姻,人民法院应以离婚纠纷为案由受理此案,按民事诉讼程序确认李二与陈某的婚姻关系无效。

  第二种观点认为李二用其哥哥李大的身份证与陈某登记结婚并领取结婚证,实际登记结婚的是李大与陈某,李二与陈某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两人属同居关系。相反,李大与陈某,存在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但因李大并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违反了婚姻自愿原则,若要解除此婚姻关系,只能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婚姻登记或通过行政诉讼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撤销民政机关的婚姻登记行为。

  法理评析:

  关于如何解除陈某与李二的关系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李二冒用李大身份证与陈某登记结婚,并不属于《婚姻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无效或可撤销情形,故李二与陈某的关系不能以无效婚姻处理。本案中李二与陈某于2008年才认识,两人不存在事实婚姻情形,因李二冒用李大身份证与陈某登记结婚,李大与陈某形成了法律上的婚姻关系,而李二与陈某形成同居关系,在未解除李大与陈某的婚姻关系前,陈某属“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应当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3条、第32条、第46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本案陈某与李二的关系就属“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情形。因此,人民法院应当以民事诉讼程序解除李二与陈某的同居关系。

  关于如何解除陈某与李大的关系问题。李大与陈某虽然是法律上的夫妻,但两人不是自愿结婚,李大并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签字盖章,结婚证是用欺骗方式取得,不符合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和程序要件,但因其不属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故不能申请法院直接撤销该婚姻关系。另外,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婚姻登记,对结婚、复婚的当事人宣布其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结婚证,……”但是2003年10月1日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对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情形并未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可撤销其婚姻登记,比照后法优于前法的法律适用原则,本案应适用《婚姻登记条例》,因此,陈某不能直接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撤销其与李大的婚姻关系。陈某只能通过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确认婚姻登记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即违背了《婚姻法》关于“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的规定,撤销该婚姻登记行为。

  综上所述,本案中,由于李二冒用李大的身份与陈某登记结婚,就同时形成两个法律关系,即李二与陈某的同居关系和李大与陈某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对于同居关系可由法院受理并适用民事诉讼程序解除,对于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只能通过请求法院依法确认婚姻登记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撤销婚姻登记行为的途径解除。

  (作者单位:云南省彝良县人民法院 )
  来源:中国法院网
兰泉员工关系室(41)
对《劳务派遣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几点建议(中)

第七条〔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明确告知该劳动者为劳务派遣用工形式。

兰泉:由于“三性”岗位具有各自的特点,为防止用人、用工单位利用该特点损害被派遣劳动者的利益。笔者建议在劳动合同中列入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的工作岗位在“三性”岗位中的具体类型,在劳动合同期间调整工作岗位时具体确认方式,这样也与《征求稿》第十五、十六条规定相一致。建议本条作以下修改: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明确告知该劳动者为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及工作岗位具体类型。在劳动合同期间调整工作岗位的,应以书面下达调整工作岗位及该岗位具体类型的通知。

第八条〔劳动合同期限〕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兰泉: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由于受劳务派遣期限的限制,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是符合现实的,对劳动者工作年限达到十年以上或者在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反而不切实际。
再者《征求稿》第二十七条将劳务派遣合同到期给予经济补偿范围缩小化,将形成今后在劳务派遣中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为特例。
就劳务派遣单位而言,受劳务派遣协议期限的影响也不主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与劳务派遣协议一致将成为今后签订劳动合同的主流方向。劳务派遣协议到期劳动合同同时到期,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否则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将支付一笔不菲的费用。

第十一条〔试用期〕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约定的试岗期或试工期等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试用期。

兰泉:试岗期与试用期虽然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试用期有一定的区别,但在试用第一次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员而言,两者又可等同适用,否则劳务派遣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没有适用的依据。
另外要考虑的是对两次以上试岗期或试用期不合格的劳动者,在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后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笔者认为对连续两次在试用期或者试岗期被退回的被派遣劳动者,应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劳务派遣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建议本条第二项作以下修改,并增加第三项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约定的试岗期或试工期等虽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试用期,但可约定在第一次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员试用期内。
连续两次在试用期或者试岗期被退回的被派遣劳动者,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情形,劳务派遣单位有权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内容〕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与用工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等情况。

兰泉:建议劳动合同内容与《征求稿》第七条规定相一致,并作以下修改: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及该岗位具体类型、与用工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等情况。

第十四条〔核实劳动合同订立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在派遣劳动者前应当向用工单位提供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的证明。
用工单位在接受被派遣劳动者前应核实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
用工单位使用未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被派遣劳动者,视为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及时补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起始时间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兰泉:现实中被派遣劳动者在没有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直接到用工单位工作的情况比较多。本条第二项规定虽有利于劳务派遣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更多的情况是劳动者事后又与劳务派遣单位补签劳动合同的问题。对于这种事后补签劳动合同的效力必须加以约束,否则第三项规定在实际中没有适用的价值。建议本条增加第四项规定:
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视同劳动关系后,劳务派遣单位要求补签劳动合同行为应为无效,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上的双重劳动关系。

第十八条〔继续履行〕劳务派遣单位行政许可未延续或者被撤销、吊销、注销的,已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

兰泉:劳务派遣单位在没有获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情况下,继续从事劳务派遣业务将存在重大的隐患。
如果公司继续经营而不主要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其更多的精力将放在新的业务上。劳务派遣业务日常维护只是应对,根本无力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
如果公司不愿意继续经营并抽逃资金进行应对的话,一旦没有及时支付被派遣劳动者工资,被派遣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一情况特别对已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动者或尚未派遣到新用工单位的劳动者不利),用工单位将为支付经济补偿承担更大的连带责任。
这一规定可能只适用于一种类型的劳务派遣公司,即用人单位或者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资成立的劳务派遣单位。由于是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从事劳务派遣业务又不需要获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逃脱了人保部门的监管,可以无顾忌地损害“被派遣劳动者”利益。
笔者认为在劳务派遣单位尚未获得劳动派遣行政许可的情况下,可以约定六个月调整期或者过渡期,由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协商妥善安置被派遣劳动者,到期仍未获得行政许可的劳动合同终止。同时还应将未获得行政许可列入劳务派遣协议提前解除的条件之一。建议本条应作以下修改:
劳务派遣单位行政许可未延续或者被撤销、吊销、注销,如属于行政许可被撤销、吊销、注销情形的,给予6个月期限与用工单位协商妥善安置被派遣劳动者,被派遣劳动者安置后原劳动合同终止,
劳务派遣单位行政许可未延续或者被撤销、吊销、注销,如属于行政许可未延续情形的,给予6个月期限重新提出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并与用工单位协商妥善安置被派遣劳动者,到期仍未获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原劳动合同终止。
劳务派遣单位行政许可未延续或者被撤销、吊销、注销,为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提前解除的必备条件之一。

第二十一条〔禁止转派遣〕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兰泉:对转派遣行为笔者认为应在立法上确定一个更严厉的惩罚措施,即用工单位实施转派遣的视为用工单位与转派遣的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建议本条作以下修改: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实施转派遣行为视为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工单位应及时补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起始时间自实施转派遣行为之日起计算。